彭澤地名八字辨
■ 張人褚
馬當(dāng)還是馬壋,浪溪鎮(zhèn)還是瀼溪鎮(zhèn)?大坂村還是大畈村?芳湖還是方湖?“垱”和“當(dāng)”,“浪”和“瀼”,“坂”和“畈”,“芳”和“方”,這8個字在彭澤廣泛散見于政府的公文、公章和單位標(biāo)牌里,猶如四對美猴王,讓人難以分辨。
一、地名八字的流變
當(dāng)和垱 據(jù)彭澤縣檔案館藏文獻記載,1949年以前,都是寫作“馬當(dāng)”。1949年后,縣外文本、典籍都寫作“馬當(dāng)”和“馬當(dāng)”,由彭澤提供原始資料的除外。1986年10月版的《江西省彭澤縣地名志》(以下簡稱“《地名志》”),插圖標(biāo)注、文字表述都寫作“馬垱”;1992年版縣志插圖標(biāo)注為“馬垱”,文字表述為“馬當(dāng)”;2009年版縣志插圖標(biāo)注、文字表述都為“馬當(dāng)”。20世紀(jì)60年代,縣檔案館的檔案中,“馬當(dāng)”“馬當(dāng)”“馬垱”都用過,甚至同一份文件出現(xiàn)“馬當(dāng)”“馬垱”“馬當(dāng)”等不同的表述。20世紀(jì)60年代至21世紀(jì)初,“馬當(dāng)”“馬垱”兼用,相對“馬垱”出現(xiàn)的頻率多些。到2010年,則“馬當(dāng)”出現(xiàn)的頻率大,近些年則只用“馬當(dāng)”了。
浪和瀼 瀼溪河上承浩山、海形之水,下流太泊湖,是縣境東南山區(qū)入湖通江之水運要道,瀼子港則是其重要的集散中心,因港立村,因村興集成鎮(zhèn)。至少在1984年以前,文字表述上還是寫作“瀼溪”。在四通打字機出現(xiàn)后,“瀼溪”就變成“浪溪”了。雖然有文件更正,但訛誤卻傳了下來。直至今日,除縣志和《地名志》外,其他文字表述用的都是“浪溪”。
芳和方 古志書使用的情況是,除明萬歷十年《彭澤縣志》插圖標(biāo)注用字為“芳湖”,文字表述用“方湖”外,康熙、乾隆、嘉慶、同治、光緒五朝《彭澤縣志》,文圖皆是“方湖”?,F(xiàn)當(dāng)代志書地圖的使用情況是,1963年的《彭澤掛圖》(江西省地圖編輯委員會編制)標(biāo)注的是“芳湖”;《地名志》文字介紹和插圖標(biāo)注也是“芳湖”;1992年版《彭澤縣志》文字表述用的是“方湖”,所附《彭澤縣行政區(qū)劃圖》沒有標(biāo)圖“方湖”;2009年版《彭澤縣志》文字表述是“方湖”,所附《彭澤縣行政區(qū)劃圖》標(biāo)注的是“芳湖”。
1949年前,在志書之外的文本、典籍中,“方湖”的使用率高。中國近代國學(xué)家汪國垣,字辟疆,號方湖,著有《方湖讀書記》《方湖談薈》《方湖詩錄文錄》等書。1949年后,則是“芳湖”的使用率較高,黃嶺在方湖邊的一個村名就是“芳湖”。
坂和畈 “坂”和“畈”混用,但都讀作fàn。據(jù)《地名志》記載,彭澤縣帶“畈”和“坂”的地名共62個(同名不重復(fù)計)。這些地名在《地名志》及1992年、2009年這兩版縣志的文字表述及所附《彭澤縣行政區(qū)劃圖》《彭澤縣政區(qū)圖》(2009年)中,用的都是“畈”。然而,該縣古志書則一律寫作“坂”。1949年以來,縣內(nèi)的公文、書籍、單位公章和單位標(biāo)牌,大多寫作“坂”,少數(shù)寫作“畈”。
地名中“畈”“坂”同用、混用的情況,不僅是彭澤縣獨有,其他地區(qū)也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。這些地名中的“畈”“坂”“阪”常?;煜褂?,而且還經(jīng)常是以“坂”代“畈”,但都是讀作fàn,不讀作bǎn。1985年的《德安縣志》則清晰地記載了地名中“阪”“坂”和“畈”的流變:明朝時寫作“阪”,清朝和民國時寫作“坂”,1984年開始寫作“畈”。?
二、八字正偏之辨
當(dāng)為馬的正配,是為馬當(dāng)?!爱?dāng)”應(yīng)讀為dāng。
1935年前,所有古籍包括字典、家譜等讀物,都寫作“馬當(dāng)”。1935年8月,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《簡體字表》,共324個字,其中“當(dāng)”簡化為“當(dāng)”,后于1936年2月暫緩?fù)菩小5髞淼臐h字簡化和規(guī)范,遵循的也是將“當(dāng)”的草體形式化為楷書的簡化思路。
1951年2月商務(wù)印務(wù)館香港分館編印的《辭源》改編本(初版)第918頁,還編有“馬當(dāng)”詞條。1949年后,國家進行了兩次主要的文字簡化,分別是1956年1月28日的《漢字簡化方案》和1977年12月20日的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》。1956年的方案包括515個簡化字和54個簡化偏旁,其中,“馬”簡化為“馬”,“當(dāng)”和“噹”簡化為“當(dāng)”,并未看到“壋”簡化為“垱”或“當(dāng)”,只從“第三表:第二表簡化字和簡化偏旁所得簡化字”中看到,“當(dāng)”帶偏旁的簡化字。有人便以為能將“壋”簡化為“垱”。
1977年底發(fā)布的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》(簡稱“二簡字”),也沒看到“壋”簡化為“垱”。1986年6月,國務(wù)院批準(zhǔn)了國家語委《關(guān)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(xiàn)象的請示》,從此,“二簡字”被停止使用。2013年6月5日頒布由教育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(lián)合研制的《通用規(guī)范漢字表》,其所附《規(guī)范字與繁體字、異體字對照表》顯示,“壋”與“垱”是繁簡關(guān)系的兩個字。
從字源上能得知,“當(dāng)”與“壋”是兩個不同的字;“當(dāng)”與“垱”,沒有前后承繼、一一對應(yīng)的繁簡關(guān)系,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?!榜R當(dāng)”與“馬當(dāng)”,是一脈相承相應(yīng)的繁簡關(guān)系。
“當(dāng),田相值也。從田,尚聲。都郎切”(《說文解字》);《辭源》(1915年正編初版,1931年續(xù)編初版,1939年正續(xù)編合訂本第1版,1981年12月修訂本第1版,1992年2月印,下同)釋“當(dāng)”,音有平聲和去聲,義有對等、相當(dāng),擔(dān)當(dāng),承受,抵當(dāng)、抵敵,遮蔽、攔阻,值、遇到,應(yīng)當(dāng),判斷,及恰當(dāng)、適合,抵押等之義。而《辭源》釋壋(dàng),其義為“小土堤。常用作地名”,《現(xiàn)代漢語大詞典》(商務(wù)印書館第五、七版)則進一步釋為“垱,方言。為便于灌溉而筑的小土堤”。
“馬當(dāng)神風(fēng)送滕王閣”,是明代馮夢龍《醒世恒言·卷四十》中的一個短篇小說,寫的是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,途經(jīng)彭澤馬當(dāng)山,快舟趁神風(fēng),一夕至洪都,寫下千古名賦《滕王閣序》的傳奇故事。李白寫過“海潮南去過潯陽,牛渚由來險馬當(dāng)”;王昌齡寫出“青驄一匹昆侖牽,奏上大王不取錢。直為猛風(fēng)波滾驟,莫怪昌齡不下船”;陸游寫過“惡風(fēng)吹到馬當(dāng)祠,出沒蜿蜒舞澎湃”。在這些傳說、詩詞中,“馬當(dāng)”有著“任他風(fēng)吹雨打,我自巋然不動”的精神。在字義上分析,“當(dāng)”更為契合。而且,平聲的“當(dāng)”字,也有直面、阻擋的意義。
從歷史文化傳承來說,1000多年來,“馬當(dāng)”(馬當(dāng))廣泛存留于古籍之中,與要塞文化、詩詞文化、名人文化緊密相系。而如果是“馬壋”(馬垱),則缺失人文內(nèi)核。
瀼是溪的正配,應(yīng)為瀼溪
“瀼溪”一詞,傳承久遠,含有豐富的地理和人文信息。1992年12月29日,彭澤縣政府辦公室專門行文,對“瀼”訛寫為“浪”的原因作了清晰的說明。從這份文件中可以看出,文件中的“瀼”字,是先打出“襄”字,再用筆在蠟紙上另加的“氵”,顯然當(dāng)時四通打字機字庫里,沒有“瀼”字。所以,將“瀼溪”錯寫為“浪溪”,是因技術(shù)條件所限取同音字的無奈之舉。此外,“瀼”字在歷次簡化字方案中沒有被簡化,不屬于繁體字,不屬于地名用字“不用自造字、已簡化的繁體字和已淘汰的異體字”原則規(guī)范的對象。故將“浪溪”調(diào)整為“瀼溪”,應(yīng)是理當(dāng)如此。
方是湖的正配,應(yīng)為方湖
彭澤本土作家張函宇曾在《是方湖,不是芳湖》一文中梳理了“方湖”和“芳湖”的使用情況,但沒有提出為什么是“方湖”的依據(jù)。作者在文中猜測,“‘方湖’名字的來歷,可能是當(dāng)年湖域?qū)俜叫账?,或有其他含義”。
“方湖”并不是方姓所有,但的確另有他意。這不能不提到清朝時期彭澤鄉(xiāng)賢何瑾。何瑾字瑜三,號果園,又號如葊,乾隆甲辰歲貢。他在《方湖漁唱賦》中寫道:“彭蠡之下,大江之隅。水之所湊,匯而為潴。不圓璇以名璧,乃方折而成湖?!遍_首幾句,就很清楚地指出,方湖之得名,乃在于其形,取其九曲方折之意。此外,在明清志書中基本是用“方湖”。
畈是大的正配,應(yīng)為大畈
“坂”,讀作bǎn,最早見于《竹書紀(jì)年輯證》《國語》,有“蒲坂關(guān)”“蒲坂”之名,是先秦文獻中僅有的兩個用例,指虞舜都城之所在。這時的“坂”,與更早出現(xiàn)、使用更頻繁的“阪”通用。魏晉以至于明清,文獻中“坂”字開始大量使用。自先秦以至于今,坂的語義一直是山坂,斜坡,穩(wěn)定沒有變化。
“畈”,讀作fàn?!掇o?!份d:“畈,成片的田;平疇。如田畈?!边@個字,帶有濃烈的農(nóng)耕文明氣息。在“吃了年飯,望著田畈,人勤地不瘦”“畈田要深耕,稻谷才豐盈”“畈田如繡花,細心才出好莊稼”等農(nóng)諺中可以看出,“畈”這個概念在農(nóng)業(yè)生產(chǎn)生活中曾經(jīng)發(fā)揮的重要作用。
東漢許慎編著的《說文解字》收錄“阪”,但沒收錄“坂”和“畈”。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年)、宋仁宗寶元二年(1039年)、元大德元年(1297年)編撰的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同時收錄了“坂”和“畈”。書中介紹,“坂”既讀作bǎn,亦讀作fàn,但后續(xù)工具書“坂”都只有一個bǎn的讀音?!犊滴踝值洹吠瑫r收錄了“畈”和“坂”?!掇o源》只收錄了“坂”,《辭海》則兩者都收錄。1955年12月22日頒布的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》,把“坂”作為規(guī)范字。1956年3月又恢復(fù)“阪”為規(guī)范字?!锻ㄓ靡?guī)范漢字表》把“坂”“阪”都作為規(guī)范字,但《辭?!愤€是堅持把“坂”作為“阪”的異體字。從以上工具書對“阪”“坂”“畈”的態(tài)度來看,筆者認為,“坂”為“阪”的異體字,兩字使用率皆不高,活躍度都不如“畈”。
“畈”與“坂”(阪),是音、義、形皆不同的兩個字,不存在近義關(guān)系。“畈”的本義是田地,主要涉及田地范疇,是與田地相關(guān)的概念,多用于地名之中。這個字也是量詞,表示大片田地?!佰唷钡谋玖x是山坡、斜坡,主要涉及山坡范疇。農(nóng)耕時代,成片的田地屬于結(jié)族而居的家族,是有主之物。寫作“畈”,更為合理。
“字又聲之子也”。歸根結(jié)底,漢字是記錄聲音的,融音、形、義于一體,從音義相符的角度來看,用于地名中更應(yīng)該是“畈”,而不是與今音不合,又與地形不符的“坂”。
此外,針對“畈”“坂”同用的情況,其他地方已有較好的實踐。政協(xié)湖口縣委員會在2015年12月出版的《湖口村莊》,將地名中的“坂”字,全都改為“畈”。1984年的《德安縣地名志》,地名中的“坂”,一律改為“畈”。1985年的《德安縣志》,地名中的“坂”都寫作“畈”。1986年、1992年、2009年的彭澤地名志和彭澤縣志也都寫作“畈”。
三、八字流變的原因
地名具有實用指位價值和歷史文化價值。地名用字的定形定音,既要考慮遵循“推廣普通話,使用規(guī)定漢字”的要求,也要尊重地名背后的人文歷史傳承,保持其歷史穩(wěn)定性。
“瀼”“浪”之亂,可以理解?!爱?dāng)”“垱”和“方”“芳”之亂,細究也有歷史根源。
據(jù)2011年12月編印的《彭澤縣教育志》得知,1949年彭澤縣文盲、半文盲占全縣總?cè)藬?shù)的93.4%。1950年開始,全縣舉辦夜校、學(xué)習(xí)班、開展掃盲教育。
因文化水平有限,當(dāng)時的文件很多是手寫,工作人員在寫政府公文、單位標(biāo)牌、文藝作品、文宣文案,甚至是年鑒和志書時,常會無意識地添筆少筆,甚至用同音字代替。當(dāng)時的地名遣詞用字沒有標(biāo)準(zhǔn)規(guī)范,書寫隨意。到了2010年,開始有了嚴(yán)格的地名規(guī)范意識,“當(dāng)”和“垱”,“瀼”和“浪”,“芳”和“方”,“坂”和“畈”之爭,各方意見隨之而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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